□本報記者趙麗
  □本報通訊員張蕾
  在火車站、地鐵站、交通樞紐周邊,經常盤踞著大量未經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許可,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而盈利的車輛,也就是通常所說的“黑車”。雖然有關部門多次開展專項活動,但“黑車”仍屢打不盡。
  這些“黑車”不僅嚴重影響了周邊的交通秩序,而且由於缺乏有效監管,極易引發刑事犯罪。據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統計,2013年至今,西城區檢察院共辦理涉及“黑車”案件9件10人,涉及罪名包括強姦罪、盜竊罪、交通肇事罪、故意傷害罪、妨害公務罪等多個罪名。
  搭乘“黑車”
  乘客最容易受傷
  在西城區檢察院辦理的3起案件中,有4名乘客受到傷害,其中一起案件為犯罪嫌疑人利用假出租載客之機,強姦兩名女乘客。
  2012年11月,小周從西單打了一輛“出租車”去趙公口。車輛行至馬家堡時,小周發現路線不對,就提醒了司機,司機說自己也迷路了。後來車開到了一片樹林,小周發現情況不對,連忙拉車門,卻發現車門被鎖住了。這時司機從駕駛座跨到後面,持刀相威脅,強行與小周發生關係。以同樣的方式,司機張某還強姦了另一女子小張。
  經查,張某駕駛車輛系偽造出租車。目前,這起案件正由西城區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。
 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,交通高峰期、人群聚集的著名景點、火車站等地點及深夜,是黑出租賺錢的好時機。在這種情況下,黑出租司機會直接給出價格,且價格比較高,特殊情況下甚至是正常價格的3倍到5倍。這種獅子大開口的狀況,不僅影響了市場經濟秩序,而且極易誘發爭執,在討價還價的過程中甚至發生毆鬥事件。
  2013年5月30日凌晨,劉某和女友宋某等人從荷花市場出來準備回家。當時路邊並沒有正規出租車,停的都是“黑車”。兩人正在發愁時,王某主動上前打招呼,宋某直接坐上車並詢問價格。
  正常打表不足百元的路程居然被要價500元,宋某覺得貴得離譜就下了車。誰知“黑車”司機王某不高興了,破口大罵。為此,劉某和王某起了爭執,撕扯中,王某將劉某打致輕傷。最終,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。
  營運“黑車”
  司機亦自身難保
  在西城區檢察院辦理的這些案件中,絕大多數涉案“黑車”司機為低學歷,且處於無業狀態,以開“黑車”作為生活來源。利益的刺激,加之法律意識淡薄,部分“黑車”司機不會辨析他人的用車目的,甚至會明知對方從事非法活動仍鋌而走險。
  2013年3月,“黑車”司機賈某在拉活時,認識了蔡某和冉某,二人索要了賈某的電話,並表示自己用車的時候會跟賈某聯繫。此後,蔡某基本每天晚上12點左右都會給賈某打電話,讓賈某拉著她們兩個出去。漸漸地,賈某發現她們是在偷車。即便如此,賈某依舊為兩人開車,後賈某因涉嫌盜竊罪被警方抓獲。
  郭某2013年9月開始在恭王府門前活動,強迫在景點門口攬活的正規出租車司機交出30%的拉活回扣,一旦司機稍有不從,郭某等人便恐嚇、毆打。除了向出租車司機勒索回扣,郭某等人還對在附近攬客的旅游公司人員強收“保護費”。很多被害人迫於郭某等人的威脅都交了錢,直到今年1月,被多次毆打的韓先生忍無可忍報了警,郭某才被警方抓獲。
  除了劃地盤引發的傷害案件外,“黑車”司機之間也會為搶散活兒引發爭執。2013年11月14日凌晨,“黑車”司機黃某正在北京西站北廣場東天橋南側橋下為自己的私車攬客。當黃某與兩名女旅客談好價錢後,又去旁邊繼續攬客,這時,旁邊另一個“黑車”司機張某以較低的價格向兩名女旅客發出邀請。為此,黃某和張某發生口角,並引發互毆。
  “黑車”當道
  公共秩序受威脅
  2013年7月10日凌晨3點,苗某開著還未上牌照的新車在路口等活兒。由於所拉乘客為醉酒男子,在后座上又說又鬧,苗某一邊開車,一邊通過後視鏡看男子兩眼。就在此時,他發現車前有身影,雖然連忙轉向、剎車,但依舊撞到了被害人。考慮到自己的車只有臨時牌照,擔心保險不負責理賠,苗某加大油門逃跑了。
  經鑒定,被撞老人所受傷害為重傷。苗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。
 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,從事出租車運營的駕駛員,需要通過從業資格考試,獲得駕駛員從業資格證,併進行相關政策法規、職業道德、安全運營等繼續教育。“黑車”駕駛員長期不參加安全教育,安全意識淡薄,加之為了爭客、躲避運管部門檢查,駕駛員常超速行駛、疲勞駕駛、精力分散,極易引發交通事故。為了躲避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,“黑車”司機甚至會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。
  2014年7月16日晚9點,城管、交通隊、派出所在火車站外的廣場對“黑車”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開展集中整治。陳某駕車剛好要從地下停車場出來,因被懷疑為“黑車”,執法人員對陳某例行檢查時他心虛不已,不僅拒不配合檢查,還加大油門橫衝直撞準備逃離,並把堵在前方的一輛捷達車撞壞。目前,陳某已被批准逮捕。
  西城區檢察院辦案人員分析認為,“黑車”泛濫的主要原因在以下三點:
  公眾“青睞”,尤其是在旅游景點或者交通高峰期,在正規出租車難以滿足公眾出行的情況下。此外,除特殊情況外,乘坐黑出租與正規出租的價格相差無幾,甚至略低。
  對“黑車”危險性認識不足。雖然大部分人能夠認識到“黑車”存在不安全因素,但依舊存在僥幸心理,認為概率較低,偶爾乘坐一兩次不會出現危險。實際上,正是這種錯誤認識助長了“黑車”盛行的氣焰。
  取證困難,打擊力度有限。為了規避處罰,“黑車”司機往往會與乘客“攀親戚”,這就給相關部門取證帶了巨大困難。同時,“黑車”司機往往會採取“敵退我進”的方式,在相關部門大力打擊時,集體消失,而一旦集中整治結束,“黑車”會迅速回歸。
  辦案檢察官建議,為遏制“黑車”泛濫,應儘快完善公共交通配套,使居民便利出行,擠壓“黑車”生存空間,並可以嘗試在特殊地點增設晚班公交車,在旅游景點等外地人口密集處,設置公共交通引導指示牌,避免游客因找不到公共交通方式而選擇“黑車”;更新出租車識別標識,防止“假出租”濫竽充數;拓寬出租車準入渠道,使意圖從事公共交通營運的人能夠便捷進入正規系統。此外,還需要多部門聯動,加大打擊力度,提高黑車的違法成本。
  製圖/李曉軍
  (原標題:公眾僥幸心理成“黑車”不絕一大因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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